经支委会研究决定,附件人员为拟确定的发展对象,望广大师生员工予以监督。如发现有不符合确定为发展对象条件的人员,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党支部或党总支举报,公示时间:2021年3月17日-2021年3月26日,电话:0832-2561245,0832-2564476,并提供必需的证据。
邮编:641100 地址: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 版权所有: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与电子学院 © 2006-2022 All Rights Reserved